【碩士班】109學年度碩士班學生參加研討會論文發表抵免說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5-26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影響,導致許多國內研討會延期,而本系預計於109學年度申請口試之碩士班學生,將無法依據本系「碩士班修業辦法」第九條第三款第二項所示:「投稿一篇經指導教授指導且為共同作者之有審查機制的國際會議論文(需由研究生撰寫且需做口頭報告)」。
依據本系109學年度第12次系務會議決議,將以系內審查及口頭報告方式進行,詳細資訊請參考以下說明:
一、申請資格:電子系碩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二、申請條件:(皆需具備)
1. 將於109學年度下學期及110學年度上學期(至8月底)提出畢業口試申請之電子系碩士班學生。
2. 擬於109學年度下學期及110學年度上學期(至8月底)投稿研討會,但研討會延後或取消。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08月31日(二)止。
四、申請流程:
1. 若研討會已被接受,請準備研討會通過審查之接受函或相關證明,並填寫申請表。
2. 但若預計參加研討會時,該研討會已延期或取消,請依照以下方式辦理:
(1) 徵求指導教授同意後,尋找5位系上相關領域專長之老師擔任審查委員,並填妥申請表。
(2) 將預計投稿之研討會論文及「校內老師論文審查意見表」,提供審查委員,並請委員於審查完畢後,於意見表上簽章並註明是否通過。
(3) 5位委員皆勾選通過後,才表示論文可被接受。
3. 後續再請指導老師指定口頭報告時間及地點,並由指導教授擔任報告主持人,申請人則自行將口頭報告過程錄製下來,再燒入光碟內。
4. 若多益(或對應之同等級檢定)超過550分,可以中文做口頭報告;若未超過,則需以英文做口頭報告。
5. 完成後,請申請人及指導教授在申請表上簽章,附上佐證資料後,送電子系辦公室檢核,並送後續系務會議審議。
五、注意事項:
1. 109學年度下學期最後申請口試時間仍為109年5月31日前,相關口試申請規定及申請表單,請依系網頁公告辦理。
2. 本案僅適用於109學年度下學期及110學年度上學期(至8月底),若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口試申請,將視110學年度疫情狀況調整,並於系務會議中審視是否沿用已申請抵免之資料。
3. 提口試時,口試檢核表中的口試條件,請選擇「□至少一篇經指導教授指導且為共同作者之有審查機制的國際會議論文」。
4. 碩士班三年級(含)以上學生,提供會議論文即可。
六、表單下載:連結
~若有任何問題或未盡事宜,請洽電子館二樓201系辦公室~
瀏覽數:
分享